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杯具了:青岛一造纸厂开工三日即被取缔

2014-09-05 包装地带

作为造纸业强省,山东省近年来不断加大对造纸行业污水处理的监察和扶持力度。8月18日,青岛市更是出台一了项奖励环境污染举报人的新规。

新规出台不久即有斩获,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接到举报,依法取缔了一家未通过环评即违法排污的新造纸厂。并根据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规定,奖励举报人2000元现金。

日前,青岛市环保局接到市民举报,称城阳区流亭镇仙家寨社区内新开了一家造纸厂,污水直接排放在路边。平时企业大门紧闭,周一至周五夜间开工,周末白天开工。随后,环境监察部门的执法人员赶赴现场,发现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。该造纸厂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,在厂内安装了一台2吨/小时的燃煤锅炉,生产废水存放于贮水池中。执法人员调查时,有目击者称见过该造纸厂用罐车将废水拉走偷排。执法人员上门时,该造纸厂已运行了三天。执法人员组织工商、公安和流亭街道进行了联合执法,对该企业立案查处。最终,该造纸厂锅炉排水管道被拆除,电闸也被强制拉下,企业已被正式取缔。

按照新规,举报人将获得2000无奖励

由于被举报的企业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、未经验收就投入生产,依据8月18日出台的《青岛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规定》,环保部门拟奖励举报人2000元整,这是新规发布以来将兑现的第一笔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奖金。根据新规,市民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经查实后,最高可获得5000元奖励。

15个工作日内通知领奖,可匿名举报

  根据《规定》,市民应当首先向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环境保护部门举报;对于跨行政区域的环境违法行为,应当向行为发生地的环境保护部门或者市环保局举报。公众可以通过电话、信函、来访、网络等形式实名举报,也可以匿名举报。信函举报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“有奖举报”字样;网络举报请在市环保局门户网站“网上投诉”栏目中的“信访投诉”页面内填报有关信息;青岛市、区(市)环保部门受理公众举报并予以调查、核实处理,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公众举报查处结果和是否符合奖励条件通知举报人。

受理举报电话

  工作时段受理举报电话:82860870手机:18561971055

  市环保局夜间、节假日受理举报电话:12369

  ■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地址:延安一路41号308室■市南分局:82799567地址:伏龙路11号乙■市北分局:83717302地址:鞍山二路46号■李沧分局:84634067地址:兴华路32号■崂山分局:88993215地址:银川东路27号■黄岛分局:86768211(东区)地址:江山南路666号

  86116850(西区)地址:灵山路59号■城阳分局:87868309地址:德阳路197号■高新区分局:68953016地址:新业路69号■即墨市环保局:88513528地址:振华街146-1号■胶州市环保局:82289271地址:太平路27号■平度市环保局:88300567地址:郑州路408号■莱西市环保局:88499900地址:威海东路27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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